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國立中正大學資管系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醫資管組,MIS組及IT組各1名)

本系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醫資管組,MIS組及IT組各1名)
內  容:
1.醫資管組:
一、誠徵助理教授(含)以上之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聘期:自2012年08月01日起聘。
四、資格:擁有國內外醫療資訊管理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並具醫療資訊管理或健康資訊管理實務之教學與研究經驗。
五、專長:醫療資訊管理相關領域,具醫療資訊系統、醫療決策支援、電子病歷、遠距照護、長期照護等專長者尤佳。
六、應徵方式:意者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可教授課程、代表作(最多三篇)、相關經驗證明、成績單及三封推薦信郵寄至「嘉義縣民雄鄉621大學路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收」(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醫資管組教師)。
2.資管IT組
一、誠徵助理教授(含)以上之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聘期:自2012年08月01日起聘。
四、資格:擁有國內外資訊科技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具教學、研究與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專長:資訊科技相關領域,具雲端運算、資訊安全、軟式計算、多媒體處理、軟體工程等專長者尤佳。
六、應徵方式:應徵方式:意者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可教授課程、代表作(最多三篇)、成績單及三封推薦信郵寄至「嘉義縣民雄鄉621大學路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收」(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IT組教師)。
3.MIS組
一、誠徵助理教授(含)以上之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聘期:自2012年08月01日起聘。
四、資格:擁有國內外資訊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具教學、研究與實務經驗者尤
佳。
五、專長:資訊管理相關領域,具知識管理、電子商務、決策支援系
統、資訊安全管理等專長者尤佳。
六、應徵方式:意者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可教授課程、代表作(最多三篇)、成績單及三封推薦信郵寄至「嘉義縣民雄鄉621大學路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收」。(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MIS組教師)
一.以上申請截止日期:2012年0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電話:05-2720411轉24601,沈小姐。
三.傳真:05-2721501
四.e-mail:admswt@ccu.edu.tw
發佈日期:2011/11/24
聯絡人:沈小姐
聯絡電話:05-2720411分機24601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徵聘專任教師
一、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1位。
二、學術條件: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者,除初任教師(指獲博士學位次月起算2年內,未曾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並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外,應具備下列學術條件:
1. 最近3年平均每年應有1篇論文發表於SCI、SSCI、TSSCI、EI或同等級之期刊論文或專著。
2. 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或共同主持1個國科會研究計畫。
三、專長領域:運籌/流通管理(可教授流通管理、行銷通路管理、零售業管理等相關課程者優先考慮)。
四、行政服務:新聘教師須義務協助系所行政工作三年。
五、檢具資料:
1.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履歷表(電子檔請「務必」寄
ba@cc.ncue.edu.tw)。
2. 博士學位證件及成績單影本(含大學、碩士、博士之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而無教師證書者,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須駐外單位驗證,並檢附中文譯本各1 份)。
3. 博士學位論文及代表著作。
4. 已具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5. 已任教職者請檢附前一學期任教科目之「教學意見調查結果」乙份。
6.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以上資料均不退回
意者請檢具資料於民國100年12月10日前郵寄至
500彰化市師大路2號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收
聯絡人:薛小姐
http://www.ba.ncue.edu.tw
E-mail:ba@cc.ncue.edu.tw
TEL:04-7232105轉7405
FAX:04-7211292
發佈日期:2011/11/25
聯絡人:薛小姐
聯絡電話:04-7232105 ext.7405
相關網址:http://www.ba.ncue.edu.tw/
E-Mail:pk121@cc.ncue.edu.tw
地址:500彰化市師大路二號經世館4樓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國立蘇澳海事 代理教師:輔導科1名 音樂科1名

代理教師:
輔導科1名
音樂科1名

 

報名日期:100/11/28至11/29

聯絡電話:03-9951661轉161或160

學校網址:http://www.savs.ilc.edu.tw

康寧大學 國企系所 新聘專任教師甄選公告

系所:國際企業管理系職位: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管理等課程聘任條件: 1. 研究專長為管理學/行銷學相關管理博士畢業。 2. 具管理實務專業能力。 3. 需支援系行政事務。
一、具有部頒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者。二、或具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並有專門著作者。三 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應徵手續及日期:一、應徵日期:100年 12 月 5 日截止二、檢附資料:(一式1份) 1.個人履歷表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教師證書影本 4.學位論文摘要 5.學術論著資料 三、待遇: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四、應徵方式: 1.應聘者應於100年11 月 30 日17:00以前以掛號送(寄)達709 台南市安中路五段188號 康寧大學 國際企業管理學系 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2.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日期另行通知本系網址、聯絡電話
發佈日期:2011/11/22
聯絡人:蔡依潾
聯絡電話:06 2552500
相關網址:www.ukn.edu.tw

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臺中市烏日區烏日國中誠徵短期代課教師

臺中市烏日區烏日國中誠徵短期代課教師
本校誠徵可代理11月17日後「婚假」、「病假」英語科短期代課教師(各乙位)(具英語科教學經驗者尤佳)。
一、報名方式:有意願之教師請將履歷表 email至iltom9168@yahoo.com.tw,或郵寄至「台中市烏日區新興路457號 烏日國中 教務處收」(信封請註明「短期代課教師履歷」)。
二、聯絡方式:
1.本校地址:41457台中市烏日區湖日里新興路457號
2.電話:(04)23381009轉102
3.聯絡人:教務主任 廖柏瑄老師
三、收件截止日期
中華民國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三

http://www.tc.edu.tw/news/show/id/13988

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6次兼任教師甄選﹝電腦科﹞

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6次兼任教師甄選﹝電腦科﹞第1次公告
壹、依據:
一、教育部訂頒「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訂「高雄市立中小學遴聘兼任教師要點」。
貳、甄選科別、名額及聘任期間:
兼任教師:電腦1名(12節)
兼任教師聘期:101.02.08~101.06.30,惟如兼任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參、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需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以上),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暨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2.7.28高市教二字第0920025090號函規定,不受理「退休教師」報名。
肆、甄選資格:
一、參加甄選者除需符合基本條件規定外,並依下列人員甄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具有中等學校各該應試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成績單等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伍、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民國100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二、報名地點: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227號鳳山國中人事室
聯絡人:人事室柯主任或教務處陳主任
聯絡電話:07-7462774轉600或200
陸、報名方式:現埸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表」、「委託書」等報名表件,請逕至本校網站「最新公告」處(http://www.fsm.ks.edu.tw/)下載。
二、填寫報名表1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共1張)。
三、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留存備查):
1.國民身份證。
2.各該應試科別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曾修畢特殊教育三學分以上或已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54小時之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柒、甄試:
一、時間:民國100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1:15起
二、地點: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227號鳳山國中
三、項目與比例:口試、試教各佔50%
四、考試範圍:
口試約6分鐘、試教約8分鐘(99或100學年度教育部審訂版本,版本及單元自選)。
五、甄試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低決定錄取名單,又試教成績相同時以修畢特殊教育3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54小時者優先,若又同時修畢特殊教育3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54小時者,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定之。
六、應試者總成績未達70分時,不予錄取。
捌、成績公告及複查:
一、甄選成績於民國100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甄選辦理完竣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公告」處,不另寄發成績單。
二、複查成績者請於民國100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玖、錄取通知及報到聘用:
一、甄選成績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錄取名單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職員工甄選」網頁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正取人員請於民國100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時間至101年6月30日止)。
拾、待遇:
一、本市代理教師自98學年度起均不予採計其職前各項年資,一律按其學歷敘薪。
二、兼任教師一律依上課鐘點支給鐘點費。
拾壹、錄取人員如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已聘任者,提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決議通過後,由校長解聘之。錄取人員在聘約存續中,涉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情形者,其調查不因聘約屆滿而終止;其停聘、解聘,準用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辦理。其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或第九款情形之一者,學校除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外,並應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通報事宜。
拾貳、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則】
一、代理教師錄取人員於代理期間,不得申請留職停薪。
二、本市代理教師自97學年度起停止辦理成績考核(高雄市教育局97年6月11日高市教人字第0970022380號函)。
三、聘期除有特殊情形外,均以「自開學前一週至當學期(年)休業式後一週」為原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8年3月30日高市教人字第0980012373號函)。
四、報名期間或考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事故宣布停止上班時(不含停止上課),報名或考試日期順延1日至次1上班日,不另行通知。
五、疑義查詢專線:(07)7462774轉200~207(教務處),601~602(人事室)
政風專線電話:(07)3315778,政風信箱:高雄郵政第1890號信箱。
【附錄】
壹、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七、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或涉及性侵害之行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
貳、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三條:
有痼疾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已屆應即退休年齡者,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參、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至九款: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臺中市立后里國民中學誠徵體育科短期代課教師

一、徵求類別及名額:國中體育科(如具跆拳道專長尤佳)一名
二、代課期間:100年11月15日至100年12月4日(約計28節專業訓練課程,依教師實際
授課時間為準)
三、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11月14日上午11時止。
五、報名方式:請將履歷表E-mail至jiferson@yahoo.com.tw (請於信件主旨註明「短期代課
教師履歷」),經本校書面資料審查後,再以電話通知至本校教務處參加面談,依需求
擇優錄取。
六、聯絡人:教務主任 鄭正通 電話:(04)25562409轉111

http://www.tc.edu.tw/news/show/id/14053

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誠徵助理教授或副教授專任教師

徵聘名額:專任助理教授或副教授1名(與公共衛生學系合聘)。
領域專長:長期照護制度與政策、健康福利政策、健康與公共政策、食品與藥品安全政策、國際衛生政策等。
應徵資格:需於起聘前取得博士學位並已有學術論文發表者;具博士後研究或教學經驗者尤佳。
檢具資料:
1. 完整履歷表(學經歷、學術著作目錄、可開授課程、未來研究方向與重點)
2. 學經歷證件影印本
3. 推薦信三封
4. 著作影本:近三年內已發表之學術代表著作1至2篇,以供專業審查;近五年內之其他學術著作
5. 其他有助於瞭解申請者背景之資料
起聘日期:101年8月1日。
截止日期:101年1月15日(以寄出地郵戳為憑)
聯絡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
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系主任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健管所教職)
聯 絡 人:劉曉蓉小姐
聯絡電話:886-2-33668071
傳真專線:886-2-23434200
E-mail:ntuhpm@ntu.edu.tw
發佈日期:2011/11/11
聯絡人:劉曉蓉小姐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E-Mail:ntuhpm@ntu.edu.tw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

台中市私立光華高工職業學校 資訊科代理、兼任教師

名開始日期:2011年11月11日

報名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0日

應徵(郵寄)地址:台中市北區進化路515號

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電資學院電子系徵聘兼任教師2名啟事

一、聘用單位:電子工程系。
二、聘任職稱:兼任講師(含)以上。
三、名額:2名。
四、學歷:碩士學位(含)以上。
五、條件專長:
(一)電機、電子相關領域。
(二)開設課程:
(1)組合語言
(2)VLSI測試與封裝專論
六、應備申請資料:
(1)學位證明書及成績單影本。
(2)經歷證明(如教師證書影本)。
(3)履歷資料(含通訊地址、電話、出生年月日、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學經歷專長)。
七、起聘日期:101年2月1日。
備註:有意者請於100年11月15日前備妥上列之文件寄達聯絡人。
發佈日期:2011/11/03
聯絡人:吳念勳
聯絡電話:05-6315641
相關網址:http://www.nfu.edu.tw
E-Mail:nansin@nfu.edu.tw
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誠聘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1名具教授資格者優先

專精領域:以金融法、民事法、刑事法、憲法、稅法等領域為優先
應徵教師凡合乎下列條件者(男性須役畢或免役)請備妥:
1.推薦函三封。
2.個人履歷表(含自傳)。(應徵應用外語系教師加附英文履歷表含英文自傳)
3.學經歷影本。
4.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博士候選人請附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證明函。)。
5.博士論文及相關研究著作(作品)。
6.可授之課程及其內容大綱。
收件截止日期:100.11.30
收件地址: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北路200號 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 收;信封左下方請註明應徵職務名稱。
刊登網:本校網頁、全國就業e網、104人力銀行、國科會、高教簡訊。
發佈日期:2011/11/04
聯絡人:鄺承華代院長兼系主任
聯絡電話:03-2655500
E-Mail:efc@c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