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第2次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二、組織:成立「100學年度臺中市立福科國民中學代理(課)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 甄選類別 | 甄選名額 | 缺額性質 | 聘期 | 備註 |
| 國中理化科 | 1 | 鐘點教師 | 100年8月30日至101年6月30日止 或原因消滅時止 | 備取若干名 預估每週20節 |
| 國中電腦科 | 1 | 鐘點教師 | 100年8月30日至101年6月30日止 或原因消滅時止 | 備取若干名 預估每週16節 |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
100年8月4日至100年8月8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下載。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六、報名日期
100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5時止,於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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