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天主教黎明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教師遴聘辦法、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暨實施細則。
二、甄選科別及名額:英文科、數學科、化學科、輔導教師各一名。
三、甄選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公告時間:101年5月24日
(二)地點及方式:1.公告於本校網頁(網址:http://www.lmsh.tnc.edu.tw)
2.公告於高師大、彰師大及台師大網站。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併寄至本校人事室。
地址:72148臺南市麻豆區磚井里141號黎明高級中學人事室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6月4日(星期一)止。
(三)複選時間:101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7:30~8:30完成報到手續,
當天上午9:00起進行筆試、試教及面試。
五、甄試項目:筆試(專業科目)、試教、面試。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相關科系學士或碩士學位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
(二)已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教師。
(三)輔導教師兼俱生命教育教師者為佳。
七、報名及初選進行注意事項:
(一)將下列資料寄至本校人事室,以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1.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
2.資格審查積分表(格式如附件二)。
3.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證書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影本,筆
試當天請帶正本查驗。
4.合格教師證書或101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成績通知單。
5.國民身份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
6.中等學校專任合格教師任教年資證明(服務證明書、成績考核通知書或聘書)影
本,筆試當天請帶正本查驗。
7.履歷自傳(格式不拘)。
8.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相片兩張。
(一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一張將黏貼於准考證上)
(二)通過初選並參加筆試者須於複選當日(101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7:30~8:30至本校繳驗個人身份證明文件,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以領取准考證,完成報到手續。
其餘請見簡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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