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臺南市天主教黎明高級中學甄選英文科、數學科、化學科、輔導教師各一名

臺南市天主教黎明高級中學101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教師遴聘辦法、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暨實施細則。

二、甄選科別及名額:英文科、數學科、化學科、輔導教師各一名。

三、甄選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公告時間:101年5月24日

(二)地點及方式:1.公告於本校網頁(網址:http://www.lmsh.tnc.edu.tw

                  2.公告於高師大、彰師大及台師大網站。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併寄至本校人事室。

地址:72148臺南市麻豆區磚井里141號黎明高級中學人事室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6月4日(星期一)止。

(三)複選時間:101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7:30~8:30完成報到手續,

當天上午9:00起進行筆試、試教及面試。

五、甄試項目:筆試(專業科目)、試教、面試。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相關科系學士或碩士學位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

(二)已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教師。

(三)輔導教師兼俱生命教育教師者為佳。

七、報名及初選進行注意事項:

(一)將下列資料寄至本校人事室,以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1.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

2.資格審查積分表(格式如附件二)。

3.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證書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影本,筆

試當天請帶正本查驗。

4.合格教師證書或101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成績通知單。

5.國民身份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

6.中等學校專任合格教師任教年資證明(服務證明書、成績考核通知書或聘書)影

本,筆試當天請帶正本查驗。

7.履歷自傳(格式不拘)。

8.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相片兩張。

(一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一張將黏貼於准考證上)

(二)通過初選並參加筆試者須於複選當日(10167日星期四)上午730830至本校繳驗個人身份證明文件,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以領取准考證,完成報到手續。

其餘請見簡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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